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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兴社强社合作强农富民

发布时间:2022-02-21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阅读量:365

 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,合作社运行机制逐步规范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。截至2017年6月底,全省各类合作社达8.15万家,入社农户1104万户,农户入社比重77.8%。

    在合作社发展中,江苏省做到了“四个坚持”。一是坚持依法依规,构建支持体系。2010年施行了《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》。2009年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,省相关部门在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扶持,构建了以“一法一条例”为基础、职责部门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支持体系。二是坚持因社施策,引导规范运行。省政府部署合作社规范化建设,省两办转发省农委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实施细则,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县推进行动。引导合作社规范设立登记等内容,推广以财务核算为主的代理服务做法。重点对合作社辅导员、理事长、财务人员、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。三是坚持典型示范,促进创新发展。开展“四有”“五好”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,建立示范社四级联创制度。61家合作社开展综合社试点,内部信用合作宜兴市部级试点成果在11家合作社推广。开展“党建强社、合作富民”活动,建有党组织的合作社7300家。省农委注册“苏合”公共服务商标,免费提供“苏合”销售合作联社使用。连续十年举办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。四是坚持多方协调,集聚扶持合力。省农委设立农民合作社指导处,市县明确职能处室,乡(镇)普遍配备辅导员,构建了四级指导服务体系。协调相关部门,落实工商登记、税收、用地用水用电等扶持政策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年度规模达1.85亿元。2013年建立合作社贷款风险补偿制度,基金规模已达5.9亿元。